不管在写什,都会觉得这他妈写得真是屎,随时都会有人过来把电脑砸掉。每个礼拜写完专栏,妻子都会问‘怎样?’,每次都会说:‘刚刚写出人类历史上最烂坨屎,真是个贱货。’”
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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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觉记忆很精确;如果把个粗糙或丑陋版本落到纸上,可能就会印在大脑里。所以不会把没译好句子写下来,即使是初稿,因为很可能就再也抹不掉。
莉迪亚·戴维斯短篇集《困扰种种》出版,应该和之前《几乎没有记忆》汇合成手头这本CollectedStories(《短篇合集》)。戴维斯四十年来对英文做这些无人可以效仿之事,大家却只当她是翻译累泡咖啡时候涂鸦(虽然顺手拿过个国际布克奖)。所谓超短篇不是重点,她故事各种尺寸都有,真叫行于当行,止于想止;姿态横生。她自信是放手让语言做它们自己事,完全不考虑还有人会觉得这些小东西不够好玩。体裁越精悍,照理说,字词间应该越紧张,但是读戴维斯,你只觉得她放松得—当然个文字匠人放松是另种放松—接近自说自话。
今年五六月,《洛杉矶书评》做六个访谈,叫“多语种文字匠人”(MultilingualWordsmiths),采访法、德、西、意、俄、挪威语各位当红译者。如获至宝。第篇标题就叫“莉迪亚·戴维斯和翻译腔”;问答双方热烈交流对翻译腔生理厌恶。戴维斯引在上面那句话从另个角度看也很显眼。长年熟读《巴黎评论》,好文章靠改几乎是普世价值,用木心先生话叫“第遍是耻辱;第七遍就是光荣”。自然,同患“改不动症”异类也不是没有,《巴黎评论》里问写小说是以句子还是段落还是场景为单位?麦克尤恩答:“还是句子。觉得第稿要是不把句子写对,以后再要改对很难。当然不是不可能,但很难。所以写得很慢,把第稿当成最后稿写。”
只要有个句子是匆匆写下,就让惨死如狗。
最信任文学选秀—《格兰塔》十年度“英国青年小说家”评选,亚当·瑟尔维尔(AdamThirlwell)二十四岁、三十四岁入围两次。他二十七岁写这本五百多页MissHerbert(《赫伯特小姐》),最近终于读完。如果页边笔记量可以显示读者想把书里面多少东西据为己有,那这本斯坦纳式对翻译和小说史探讨,实在是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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