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uble”),但不用说大师还是败下阵来,最重要是他不如贝娄爱读者,而且(谁又想得到呢)文体上有瑕疵。文学意见跟所有人事样,只要你觉得它要紧,付出足够心血,到最后免不都要有点personal(这个英文词聪明,方面是只要能说服自己就好,方面也隐藏着点不太得体攻击性)。
真到不得已,不介意给除臭剂广告或者番茄酱标牌写作……把念头变成想法,把想法变成文字,把文字变成印版、铅字、墨香奇迹从来不会厌倦。
《时间之痕》里面,艾米斯给厄普代克MyFather’sTears(《父亲眼泪》)写过篇书评,说这部短篇集最让人震惊页是“作者其他作品”。“六十二本,而且其中有些还奇厚无比。”主要是厄普代克太爱写书评,每十年都能编出本千页散文集。上面引语是他在《巴黎评论》访谈里说,常把这句话和他描述纳博科夫那个名句放在起:“纳博科夫文风实在是情爱种……它渴望把那种朦胧精准牢牢抱紧在自己满是毛发臂膀中。”由此自说自话得出条从来都能给力量推论:把阅读时那点点触动捕获成文字,不本来就是文学最光荣任务吗?
艾米斯把写书评小说家称为“艺术家—评论家”;福特·马多克斯·福特(FordMadoxFord)把这种人称为“艺术家—实践者”,他写过本MarchofLiterature(《文学演进》),很“个人化”世界文学阅读史,副标题叫“从孔子到现在”,前言里用意很直白,大致就是说:像们这种写得好人,应该多写写评论,把“热爱”(hotlove)表露出来,好让大家觉得阅读是有意思。想到詹姆斯·伍德名著《小说机杼》卷首引亨利·詹姆斯那句话:“只有种菜谱—就是对烹饪深深在意。”很多人都说厄普代克文字好,但没什可说,伍德老师就是其中很雄辩位。但就如厄师傅所言,“模仿是赞誉,描绘是爱”,这世界上有思想人那多,却总还是在找能描绘阅读好作家。
—整体上,你怎看自己为报刊所写文字?
—这也是养活自己种方式吧。
早就怀疑詹姆斯·索特(JamesSalter)不是发自内心地热爱文学。读ASportandaPastime(《游戏与消遣》),到某个点你终究是要被他那些短句降服,觉得他写场景真是迷人,当詹姆斯·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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