蹈文风(highstyle)杀人,但艾米斯在那样高度闲庭信步。”
读TheInformation,有时候真是觉得艾米斯对自己“造句致幻术”实在太自信,简直为所欲为。这部小说讲是作家间妒忌。两个从大学开始好友,其中个因为卖书界常有意外,凭借本人畜无伤温暾小说成国际畅销作家,财名双收(评论者说这个人像保罗·柯艾略,中国读者可以联想《岛上书店》),而他向自诩更有才朋友(理查德·塔尔)还在最为低贱书评界搏命,到每天评本书还是不够养家地步。于是塔尔整本书都在想尽办法要毁那位畅销朋友(“fxxxhimup”)。但是从头到尾,艾米斯对这个书评人实在是太残忍,这种施虐狂倾向换任何个俗手,都会显得像在胡闹,比如塔尔也想出小说,但手稿送到编辑手中,每个试读人不出十页,必定头疼得要请假住院。再举个具体例子:因为文事困顿,他房事也为其所累,但还是要和妻子不断尝试:
……有时候,两人正巧都有空,他还会慵懒地在下午不举。而且,塔尔夫妇情欲游戏也不仅限于卧房。只算上个月,他就曾在楼梯上不举,在客厅沙发不举,在厨房餐桌不举。有次从牛津城外个派对出来,他就在他那辆Maestro车后座不举。两天之后,他们喝醉—其实是吉娜喝醉,理查德向就是醉—从PizzaExpress回来路上,他们有钥匙,溜进街区花园里,而理查德就不举在片田园风光中。
这两年上海译文出版大概十本艾米斯,读人太少。其实很好理解,越借助文字本身力量作家,越难跨越语言;比如上面译这段,能传递出在小说里遇见时那种欢快十之六七,已经是文艺之神网开面。
艾米斯臧否作家,喜欢衡量他们多爱读者(贝娄是不自觉地深爱,纳博科夫除晚年昏聩般都无比殷勤,亨利·詹姆斯后期就不爱,乔伊斯从来不怎爱),他把作家和读者关系比作婚姻,“质量是每天intercourse质量—也就是语言质量”。Intercourse既是闺房之乐,也双关在“对话”之意上。至少在这方面,就个人来说,艾米斯算是“举”世无敌。
《传家之物》,艾丽丝·门罗
艾丽丝·门罗《传家之物》(FamilyFurnishings)年末上市,对个人而言是很可庆贺。方面,能被怂恿再多读几篇门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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