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就是福气,另方面,更重要,是读时候要带着点自得恼怒,只觉得居然没有足够多人愿意把这位加拿大老太太奉若神灵,们国家和民族未来在哪里。
说马丁·艾米斯是二十世纪英格兰最好小说家,是准备好要吵架(某种意义上,这架本身才是意义算在);但要是有谁说门罗句坏话,你只想叹口气,满心怜悯。詹姆斯·伍德说,门罗好到根本不用争,她声望确凿得就像个地址。
艾米斯有次随口提到,自己现在prose(小说、散文)读得少,更喜欢读诗歌,“因为更激烈(intense)些”。这种“激烈”不难懂,读诗时候你注意力更集中,更焦虑,在每个字上花时间更长,诗歌那些音步、押韵、分行、段落,本身就是内在种结构,要你把这整个东西都尽量存在脑子里,产生整体效果。读门罗是类似功课:她似乎要求你记住所有细节,总怕错过半个句子,后面某个能掏空你肺腑揭示就不灵。
讲故事讲得比较优秀人该干活,门罗都不在话下:气氛、悬念、叙事节奏、人物塑造,等等;而讲故事人里最伟大那几个,有种“上帝视角”:他们都知晓“万物刍狗”最苍凉人世真相,但有些展现这种无所不知是靠言无不尽:莎士比亚、亨利·詹姆斯,但门罗是靠缄默。她叙事太安静,你慢慢形成这种印象,就是:、这些事都真实发生过自不待言;二、她全知道,但并没有非要告诉你什,所以,你听到已经是删减到头,每点滴信息都是必需。虽然很多时候,你不明白她告诉你某件事是为什,但你就是很信任那个叙事声音,知道要是这个字不是某个更高图景部分,它就不会出现在那里。
比方说书里有个故事叫《火车》,每过几页都转向,三十页故事,到最后大概十分之,突然闪回,是主角当兵前在学校里谈青涩恋爱,里面又再划出十分之分量,给某个男龙套,是他和主角起喝醉酒,或多或少促成主角和那个女孩走到起。在描述喝酒闹事那段戏正中间,门罗提句:“没过两年,他就死”。看到短篇结束,你也没看出来这个死讯跟其他事有什直接关联,但在它出现时候,你只觉得它无比重大,定要存在阅读记忆前排。而这样细节,说到底,自然是完全嵌在整个故事那种描述人生岔路无常意图之中。
梁文道先生几年前夸门罗说她没有个故事是失败,这次又被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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