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年度小说(3 / 7)

身就是福气,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读的时候要带着一点自得的恼怒,只觉得居然没有足够多的人愿意把这位加拿大老太太奉若神灵,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哪里。

说马丁·艾米斯是二十世纪英格兰最好的小说家,是准备好要吵架的(某种意义上,这一架本身才是意义算在);但要是有谁说门罗一句坏话,你只想叹口气,满心的怜悯。詹姆斯·伍德说,门罗好到根本不用争,她的声望确凿得就像一个地址。

艾米斯有次随口提到,自己现在prose(小说、散文)读得少了,更喜欢读诗歌,“因为更激烈(intense)一些”。这种“激烈”不难懂,读诗的时候你注意力更集中,更焦虑,在每个字上花的时间更长,诗歌那些音步、押韵、分行、段落,本身就是内在的一种结构,要你把这整个东西都尽量存在脑子里,产生整体的效果。读门罗是类似的功课:她似乎要求你记住所有细节,总怕错过了半个句子,后面某个能掏空你肺腑的揭示就不灵了。

讲故事讲得比较优秀的人该干的活,门罗都不在话下:气氛、悬念、叙事节奏、人物塑造,等等;而讲故事人里最伟大的那几个,有一种“上帝视角”:他们都知晓“万物刍狗”的最苍凉的人世真相,但有些展现这种无所不知是靠言无不尽:莎士比亚、亨利·詹姆斯,但门罗是靠缄默。她的叙事太安静了,你慢慢形成这种印象,就是:一、这些事都真实发生过自不待言;二、她全知道,但并没有非要告诉你什么,所以,你听到的已经是删减到头了,每一点滴的信息都是必需的。虽然很多时候,你不明白她告诉你某件事是为了什么,但你就是很信任那个叙事的声音,知道要是这个字不是某个更高图景的一部分,它就不会出现在那里。

比方说书里有个故事叫《火车》,每过几页都转向,三十页的故事,到最后大概十分之一,突然闪回,是主角当兵前在学校里谈的青涩恋爱,里面又再划出十分之一的分量,给了某个男龙套,是他和主角一起喝醉酒,或多或少促成了主角和那个女孩走到一起。在描述喝酒闹事那段戏的正中间,门罗提了一句:“没过两年,他就死了”。看到短篇结束,你也没看出来这个死讯跟其他事有什么直接关联,但在它出现的时候,你只觉得它无比重大,一定要存在阅读记忆的前排。而这样的细节,说到底,自然是完全嵌在整个故事那种描述人生岔路无常的意图之中。

梁文道先生几年前夸门罗说她没有一个故事是失败的,这次又被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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