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马上想,完蛋了!我说:“这我可不确定啊,长官。”
他说:“我就是这个意思。你他妈的什么都知道。你只是觉得自己不知道。”
他真是给我挖了个坑。
在24个人的小队里,我是唯一一个伦敦人。他们都觉得我什么都知道,但实际上,他们比我知道的事情要多。我睡觉的地方就是一张1.8×0.8米的床,旁边有一个储物柜;邻床住着一个纽卡斯尔哥们,这人是真乔迪(8)。每天起床号一响,我起来看看周围,他就说:“干啥去啊?(9)”我以前总是想,这哥们他妈的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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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谋杀或做其他什么蠢事。但是我没有。我参军了。
可是后来他们说:“好的,道尔蒂,我们看了一下你的教育背景,我们不想把你分配到皇家近卫骑兵团的装甲团里去。你不会去香港、新加坡或者别的那样的地方了。我们会把你派到皇家骑兵团里去。”“哦,听起来挺有趣的。在哪儿呢?”我问。
“在伦敦。”
我说:“啊。”
“你将成为骑兵团方队的一员,负责仪式典礼等职责,要做三年。”
你完成骑乘课程,就成了“骑师”(10),成为正式卫兵中的一员,再也不是那些每晚被训练到吐的训练生了。那感觉,就好像回到“轻骑兵之战”(11)那时候。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在我学开车和出国这两个美好梦想破灭之后,我最后的结局是在伦敦,骑在一匹该死的马上。
到了第二天晚上,我们在伦敦郊外、靠近吉尔福德的一个叫珀布赖特的地方训练。我们24个男人被安排在一个巨大的房间里,渐渐开始认识对方。穿这个、穿那个、站起来、坐下去。狗屎!是的,狗屎!让你做这做那、刮胡子、洗澡,完全没有自己的时间。有一个看起来很友善的人走进来,他是一位中队的下士领队,名字叫作斯威夫特。他很高大,戴着军便帽,穿着马裤、长靴,手持马鞭。他让我们都到位于珀布赖特训练基地里如同蜘蛛腿一样伸展开来的楼群中间的士官间里。
我们是那里最新的新人。他让我们坐在地板上,然后拿出两包烟,分给我们。他绕着房间,一个个地问:“孩子,你来自哪里?”孩子!他放松下来,把帽子摘下,然后松了松衣领,尝试跟我们熟悉起来——来一起唱歌吧,贝登堡(7),童子军,来啊。两三个人讲完之后,轮到我。他走过来对我说:“你从哪里来呢,小子?”
我说:“我来自富勒姆,长官。”
“哦,那你是个伦敦人?你肯定什么都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