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弗格森其实一直挺喜欢吃汉堡,尤其喜欢上面加点番茄酱——和他某次在他父亲尤其爱吃的那种四五分熟的肥美里脊牛排上抹的番茄酱一模一样。
星期天是一周里最棒的日子,尤其是不用去别人家做客或者接待来客的时候,弗格森可以一整天和父母单独待在一起,现在他更高更壮,成了一个身手敏捷、酷爱运动的十二岁少年,非常喜欢上午和父母去打网球。和父亲的单打比赛,母子俩和丈夫/父亲的二对一比赛,他和父亲对战萨姆·布朗斯汀和小儿子的双打比赛,打完就去阿尔餐馆吃午饭,照例喝杯巧克力奶昔,然后去看电影,电影之后到格伦岭的青龙餐厅吃中餐,或者去米尔本的小房子餐厅吃炸鸡,或者去西奥兰治的帕尔木屋吃热腾腾的开口火鸡三明治,或者去蒙特克莱尔的克莱蒙餐厅吃炖肉和奶酪卷饼,都是新泽西郊区一些拥挤、便宜的餐饮场所,或许嘈杂简朴,食物却很可口,而且是星期天晚上一家三口在一起。尽管那时弗格森已经开始慢慢和父母有所疏远了,但每周的这么一天还是维持住了那种幻觉:只要诸神愿意,他们还是可以很仁慈的。
米尔德里德姨妈和亨利姨夫没能满足他从小就想要个阿德勒表弟的愿望。原因是什么他不清楚,或许是不孕不育,或许是有意拒绝再给世界人口增加负担,尽管弗格森很失望,西海岸上的表弟真空最终还是给他带来了好处。米尔德里德姨妈或许和妹妹不亲近,但她没有自己的孩子,也没有别的外甥或外甥女,任何母性冲动都倾注到她独一无二的阿奇身上了。自从她在弗格森五岁时搬到加利福尼亚,有好几次暑期长假都是回纽约过的,而一年中的其他时间她虽然在伯克利,但仍旧和外甥保持通信联系,偶尔还会打个电话。弗格森知道姨妈为人有些冷漠,知道她有时候显得尖酸刻薄、固执己见,甚至粗鲁无礼,但对待他,对待独一无二的阿奇,她就变成了另一个人,赞不绝口,愉快随和,总是兴致勃勃的样子,关心她的宝贝在做什么、想什么、读什么。从他很小的时候起她就有给他买礼物的习惯,大量的礼物,通常是书和唱片,而现在他年纪大了些,心智也提升不少,从加利福尼亚寄来的书和唱片数量也在相应增加。或许是她不信任他父母能给他合适的知识引导,或许是她认为他们只是两个缺乏教养的中产阶级小人物,或许是她觉得有责任把弗格森从他生活的那片蒙昧荒原中解救出来,而只有她才能提供必要的帮助,让他攀登启蒙的陡坡,当然,也有可能因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