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叔叔便走上前来,对他说:打得很好,阿奇。跳投有点儿不在状态,但我觉得这是你迄今为止综合技术打得最好的一场。
接着,篮球赛季结束了,一切又回到了没有艾米也没有任何其他女友的空窗期。他唯一一个定期见面的女生是《花花公子》杂志去年4月的封面女郎,那是吉姆上大学前留给他的,但这位来自华盛顿州斯波坎的旺达·帕沃斯,一个爱笑的二十二岁女孩,虽然有一对抗拒地心引力且形似哈密瓜的乳房,一具似乎是依照旺达·帕沃斯真人的橡胶模型制造出来的肉体,可已经开始渐渐留不住弗格森的想象力了。
焦虑、沮丧,更为自己困在世界赋予他的位置上不能动弹而懊恼不已,被他那些暗淡无光的希望和取代这些希望的种种狂热的白日梦拖累着,弗格森没完没了地幻想着他的精神之旅,去往一个会实现他所有渴望的声色犬马之地,他决定最后努力一搏,和艾米重归于好,再次开始他们的罗曼史,赛季结束五天后,他打电话邀请她星期六晚上陪他去亚历克斯·诺德斯特姆的住处参加球队的派对,但艾米说她很忙。好吧,他问,那星期天呢?不行,她说,她星期天也很忙,接着,他了解到只要那件事继续下去,她就会一直忙下去,那件事是她和某个她拒绝指名道姓的人建立起来的相互爱慕之情,那就这样吧,他心里想,艾米有男朋友了,艾米走了,希望的绿野已经变成了烂泥。
那通让人气馁的电话之后又发生了一系列不愉快的事件。一:平生第一次醉酒,派对当晚和队友布莱恩·米谢夫斯基撬开了诺德斯特姆家的酒柜,偷了一瓶未开封的顺风威士忌藏在弗格森冬衣的内袋里,并在诺德斯特姆家的盛宴结束后带回了布莱恩的公寓。走运的是,布莱恩的父母那周末出城去了(这解释了他们为什么会选择他的公寓作为酒吧),走运的是,布莱恩还记得让弗格森打电话给父母,说想在他这儿过夜,征得他们的同意后才启开瓶子,豪饮了里面三分之二的酒,而这三分之二的三分之二火辣辣地穿过弗格森的喉咙,跑到了他的肚子里,但不幸的是,酒在那儿没待多久,因为弗格森那晚只喝了一罐啤酒和两杯红酒,根本没体验过四十度蒸馏威士忌醉人的威力,他把喝下去的酒全还给米谢夫斯基家的东方式地毯后,便在客厅的沙发上昏睡了过去。二:在哭哭啼啼、几乎自寻死路的纵酒烂醉过后十天,他跟比尔·内森逊发生了争执,这个比尔就是以前被称作比利的那只大蛤蟆,从弗格森上滨河学院的第一年开始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