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欺负他,那天,这白痴在食堂骂他是愚蠢的鸡巴之后,他终于忍无可忍,用一顿拳回敬了内森逊的大肚子和疙瘩脸,弗格森被罚三天的课后留校,吉尔和他母亲也严正警告他规矩一点儿,但他一点儿都不后悔自己没压住火儿,反正他觉得,臭揍一顿内森逊的满足感,实在值回了为此付出的代价。三:3月底的一个星期二下午,距离他十五岁生日不到一个月,吃完午饭他便从学校偷跑出来,从西区大道走到百老汇,然后进了电影院。仅此一次,下不为例,他这样告诉自己,但那天确实是迫不得已,因为他想看的电影只放一天,第二天或者可预见的未来中任何一天都不会再放了,已经在剑桥布拉特尔剧院看过《天堂的孩子》的堂哥吉姆告诉弗格森,影片下次在纽约放的时候一定要去看,不然就没资格再称自己为人了。电影预定的放映时间是一点,弗格森尽可能快地走完了西95街到塔利亚剧院间的十个街区,边走边想要是他年纪再大一点儿的话,也不用旷课了,因为电影在晚上八点还会放一场,但吉尔和他母亲绝对不会允许他在第二天还上学的情况下外出,尤其是去看一部三个多小时的长片。肯定得编个借口给他们,他明白,但目前为止他什么都没想出来,最好也最简单的理由——午饭过后,他觉得有点儿不舒服,就回家躺着了——肯定不适用于此例,因为吉尔和他母亲几乎一定会在家,吉尔会在书房写他那本有关贝多芬的书,他母亲则会在暗房冲照片,就算他母亲碰巧外出,吉尔有百分之九十的几率也会在家。没有借口是个问题,但同弗格森为自己制造的大部分麻烦一样,他倾向于先斩后奏,然后再担心后果,他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清楚自己什么时候最需要什么,挡住他去路的人活该倒霉。3月凛冽的空气中,弗格森半走半跑地穿梭在拥挤的人行道上,跟自己辩解逃掉星期二下午的课不会错过什么东西,反正就是体育和自习而已,而麦克纳尔蒂先生和沃勒斯夫人很少查勤,说不定他还真能逃过去。要是行不通,要是在见到吉尔和他母亲之前依然想不出一个骗人的解释,那他就实话实说好了。说到底,他不是去犯罪或者做了什么不道德的事。他是去看电影,而世界上没有几件事比去电影院更美好了。
塔利亚剧院格局很小,布局有些奇怪,大约两百个座位中间杵着一根根又粗又遮挡视野的柱子,地板有坡度,并且因为多年来洒在上面的苏打水,老是粘鞋底。塔利亚又狭小又邋遢,不舒服的地方多到可笑,坐垫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