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他在观察眼前发生切时,必须比以往看任何事情都更仔细。这种观察所需要纯粹专注与明确意图似乎将他振拔起来,在他血管中注入超大剂量电流。他头发在咝咝作响,眼睛睁得滚圆,他觉得自己比过去几个星期都更有活力,既活跃又敏锐,整个人仿佛被照亮样,清醒地活在此刻。他随身带个口袋笔记本,整场比赛期间,他看到硬木场地上发生什就飞快地记下,而且经常会长时间地边看边记,把不成文世界转译成书面文字压力,以惊人速度把文字撕扯出来,完全不像写诗时那种缓慢、冥思痛苦挣扎,现在有都是速度,都是匆忙,他写字时几乎不假思索,比如个矮个、红发球员运球时快得就像只仓鼠,个瘦弱抢篮板机器,胳膊肘如同削尖铅笔样致命,个罚球在篮圈上转进转出,仿佛只迟疑不决蜂鸟,接着,蒙特克莱尔以五十比五十四小比分之差落败于布鲁姆菲尔德之后,弗格森结尾道:登山者忠实支持者们,经历秋天橄榄球辉煌,时还无法习惯失败,拖着脚步落寞地走出体育馆。
稿子第二天早上就要交,弗格森开着白色英帕拉火速回到家,跑上他卧室,在接下来三个小时里写又写改又改,把第稿八百字删减到六百五十字,然后又删到五百九十七个字,正好在英霍夫字数要求之内,接着他用那台奥林匹亚便携打字机——十五岁生日时父母送他礼物,台坚固耐用德国机器——打出份没有差错终稿。要是英霍夫采用这篇稿子,这将是弗格森第次在校园杂志以外地方发表作品,面对着即将失去身为作者第次,他对应该用什名字来署自己作品很是犹豫。阿奇和阿奇博德向让他很困扰,阿奇是因为漫画书里那个该死白痴阿奇·安德鲁斯,也就是“猪头”和“驼鹿”朋友,这个又蠢又笨少年从来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自己到底更喜欢金发贝蒂还是黑发维罗妮卡,阿奇博德则是因为它听起来老朽昏庸,令人尴尬,现在几乎没人再叫这个名字,世界上唯个名叫阿奇博德文人,是弗格森最不喜欢美国诗人阿奇博德·麦克利什,虽然他什奖都拿过,还被视作国宝,但其实是个无聊乏味、滥竽充数哑弹,除他那位去世已久且从未谋面叔祖父外,唯个让弗格森觉得有任何亲切感阿奇——阿奇博德,就是英国人加里·格兰特,但这个原名叫阿奇博德·利奇喜剧——杂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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