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是最早带我走进棒球场的人。他还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弘益大学的独立文化,大学路小剧场的冷清多么令人愉快。他是那种每个集体都会有的亲切又有人气的男人。我从没见过像前辈那样的理想男人。我尊敬他,愿意和他说话,如果他不介意,我还愿意跟他上床。哪怕他有怪异的性取向,我也会说“男人热爱自由,我喜欢服从”,然后紧闭双眼随他而去。当时我对男人有着莫名其妙的偏见。我以为世界上有两种男人,一种是无趣的好男人,另一种是有趣的坏男人。后来我才知道,世界不是平的。我也是很晚才醒悟,其实我喜欢的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而是能够分清人世的复杂和坎坷的男人。当时我感觉前辈是既善良又令人愉快的唯一的异性。尽管自己各方面都不尽如人意,我却摆脱不了早熟而且自负的女大学生的傲慢,总觉得同龄的男孩子都是废物。
遇到前辈是在新生欢迎会的时候。当时我在太多的人、太差的空气和太多的商品中间不知所措。当然,校园的草木和春夜凉爽的空气足以令我心动。现在我依然相信树木喷出的植物防御物质“芬多精”里掺杂着爱的灵药。否则,那么多新学期的青春怎么可能同时兴奋得不知所以呢?繁殖期的年轻人喷发出的能量深情而青涩,露骨却又新鲜。我喜欢在新的城市里迎来二十岁。哲学系人的目光、语气和脸色也让我心生好感。那个年龄似乎理应如此,我总是陷入莫名其妙的忧郁。我喜欢自己的忧郁,甚至期待有人了解这种忧郁。迎新会那天,我悄悄溜出聚集在草地上的人群,也是这个缘故。我想通过自己的不在,让别人知道我存在的事实。我离开聚会,却没有溜回家,而是在人文学院附近徘徊。尽管我不喜欢撒娇、忸怩作态,然而我还是期待有人像寻找隐秘画卷似的发现我,在我额头画个爽快的大圆圈。可是前辈就在那边,在黑暗的人文学馆通道上。走廊尽头的转弯处,站着修长而朦胧的轮廓。我不知道他是去卫生间,还是去看信箱。关键是前辈认出了我。
“你,是美英?徐美英。”
“啊?嗯。”
我惊讶于前辈竟然知道我的名字,同时也隐约感到不安。难道是因为我太胖,引人注目?刚才我在真话游戏中说了个非常龌龊的笑话,结果铩羽而归。
“听说你来自云山,那是我爸爸的故乡,所以记住了。”
“啊,是的。”
“你怎么一个人?”
“啊,我,没什么,就是想点儿事。”
也许是因为借口太拙劣,也许是因为我使劲眨眼睛,前辈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