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时我很奇怪为什么她左脚拖鞋的脚趾部分黑糊糊、湿漉漉的,像是沾着血。
我走到百老汇街,搭上一辆有轨电车。在旅馆北边相距三条街的地方下车,想看看聚在市政厅一扇侧门旁边的人群在干什么。
三四十个男人和零星几个女人站在人行道上,看着标示为警察局的大门。人群中有仍然穿
楼下的电话响了起来。威尔森太太将穿着绿拖鞋的双脚伸向燃烧的壁炉,假装没听到铃声。我不知道她这么做有什么必要。
她开口说:“恐怕我得——”然后她停下来,看着走廊上的女仆。
女仆说有电话找威尔森太太。她道了个歉,跟着女仆走出屋子。她并没有下楼,而是用附近的分机说话。
我听到她说:“我是威尔森太太……对……不好意思,请再说一遍……谁?……请您大声点儿好吗?……什么?……好……好……请问您是谁?……喂!喂!”
电话挂断时震得挂钩叮当作响,接着就传来她穿过走廊的脚步声——步伐非常急促。
才到。”
她闪烁的双眼中的探寻意味消失了,说:“你会发现这是个无聊的地方。”接着她继续追问,“我想所有的矿业城市都这样。你从事采矿业吗?”
“目前不是。”
她看着壁炉架上的时钟,说:“唐纳大老远把你叫过来却让你久等,实在过意不去。都这么晚了,办公时间早过了。”
我说没关系。
我点燃一根香烟,盯着它,直到听到她开始下楼梯。接着我走到窗边,掀起窗帘一角,望着外面的月桂大街,以及坐落在屋子另一边角落里的方形白色车库。
不一会儿,一个身着深色外套、头戴深色帽子的窈窕女人进入了我的视野。她从屋里出来,急匆匆地钻进车库。正是威尔森太太。她开着一辆别克双门小轿车离开了。我坐回椅子上,等待着。
四十五分钟过去了。十一点五分,外面传来刺耳的刹车声。两分钟后,威尔森太太走进房间。她已经脱掉了帽子和大衣,脸色苍白,眼睛颜色变得很深,几乎成了黑色。
“非常抱歉。”她说,紧张的双唇抽搐着,“看来要让你白等了,我丈夫今晚不回来了。”
我说我可以明天早上到《先锋报》找他。
“或许不是生意上的事吧!”她继续探寻道。
我没说话。
她笑了——一声简短带刺的干笑。
“其实我平常真的不像你想的那样,我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她欢快地说,“但你实在太神秘了,我才会抑制不住好奇心。你不是贩卖私酒的吧?唐纳经常换人。”
我咧嘴一笑,随她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