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留在她身边纯属权宜之计。不,并不完全如此。自从试图——其实成功——z.sha,纵身跳进库瓦斯城锯木机以来,们还是像以前那样相处。至于跳锯木机这个举措,要是哪个人不惜切代价也要自断,不稀罕选择痛苦较轻z.sha方式,那推荐他也这做。总说来,觉得最后是她道歉动摇——当死而复生、醒转过来时,听到第句话:对不起。
接下来几天都在思考。关于爱,想很多。意识到,自己压根儿不知道这个词是什意思。回想萨洛尼努斯在《伦理学》中对“爱”表述,也即常识中标准定义:爱是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珍视他人胜过自身。试着把这个定义套用在她身上,却觉得不大吻合。她说她爱,而幸福之于她,就是永远不会失去所爱之人。按照那个标准,守财奴爱他金子,因为他不允许自己花掉它,哪怕煤炉已空、而他自己就快冻死。但那不是爱。把定义稍稍调整下:爱是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把他人幸福快乐视为自己首要关心目标。好吧,这就能解释她为什要向道歉,为什在误以为喜欢偷窃情况下,要耗上三十多年陪偷遍各地国库。总说来,觉得她并不怎擅长爱人,尽管这不代表她不爱。她爱得情真意切,却丝毫不得要领。毕竟没人是完美。
仍然没有得出个满意定义。好吧,再换个说法:爱是种精神状态,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会珍视他人胜过自身,把他人幸福快乐视为自己首要关心目标。总感觉这个定义有点妥协味道,就像某个委员会煞费苦心制订出个提案,又做不少幕后交易才让它获得多数票通过。不管那多。这个定义不行也得行。
接下来是最困难部分:把这个定义套用到自己身上。要说珍视她胜过自己,那实在吹得有点离谱;但是,考虑到拼尽全力也要把自己绞成碎肉,以打破她复活企图,似乎真是把自己看得文不值,即价值为零——如果不能为负话。她在眼中价值至少是大于零。至于另句话:好吧,想,为什不呢?相守三十年不是件微末小事,无论期间是好是坏抑或糟糕透顶,它毕竟延续如此漫长时间,有它分量,不是随便说句拜拜或者转身,就能抛在脑后。回想下这些年来自己耳闻目睹几段包办婚姻:那些夫妇从开始就互相看不顺眼,之后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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