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踩掉了一截垂垂老矣的树枝,它自己也滚下来。两人收了嬉闹的声音,静静地看着这个小家伙。松鼠尾巴肥大又蓬松,是糖炒栗子那样的红棕色。它竟然不怕人,绕着诺布蹦了一圈。“你真的很招动物喜欢。”沈炜宁说,“等回去什么时候有时间了,带你去一趟我的宠物馆,它们肯定也会喜欢你。”
“它们会喜欢吃了我。”
松鼠漆黑的眼睛转了转,突然从嘴里吐出一个松子,丢在地上,咻一声跑了。这松子没有口,沈炜宁便将他捡起来揣兜里。他撇了撇嘴,“现在的情敌范围已经从人类扩大到整个生物圈了。”
诺布没理他吃飞醋,满心满目都是金黄色的树林。草原很难看到这样接天的灿烂,它通常是萧索而沉默的,金黄色的树叶仿佛一张张高声歌唱的嘴巴,将这片树林吵得热热闹闹锣鼓喧天。狼的耳朵向后转了转,无数的声音告诉他,“我好喜欢这里。”
这里只有金色。横冲直撞的金色,欣活透彻的金色,离他如此遥远的金色。灿烂接天,珠玉无边,诺布浑身浸透在金色奇迹里。褐色树皮的纹理扭
,但还是看得出大家簇拥着走在中心的一对。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孩身段窕窕,头上斜斜戴着蕾丝装饰的宽檐帽,一对雪白的臂膀在阳光下惹眼得很,她脸笑得灿烂,抬头望着身边人。
另一人衣着简洁,纽扣留了两颗没有系,斜条纹背心,唯一算得上装饰物的就是他西装胸口的方巾。南半球阳光干燥,多余的水分仿佛都蒸发进了他们看向彼此的眼睛里。
他们是金色的。
“看什么呢?”肩膀搭上一只手臂,一个凉飕飕的东西碰到侧脸。
沈炜宁从后面抱上来,“把这东西喝了。”他将一杯杯壁上还挂着水珠的饮料放在诺布手中,幼稚地把诺布的手指一根一根贴在上面,再用自己的手覆住。“盯着调酒师弄的,是你喜欢的甜度。不是冰肚子的那种凉,试过了。”
诺布和他一人一口分着喝了。准新娘看见他们,本想上来打个招呼,被她老公拉着走开。
“你没看见我哥那副表情吗,”沈炜涵调笑道,“我们敢过去他就敢甩脸,别打扰他,他现在把你嫂子疼得紧。像个变态一样。”
变态嫌这边人多眼杂,将人拉下船,兜兜绕绕进了一片林子。这边正值秋天,沿途金光闪烁。他们踩着铺成厚厚一叠的新鲜多汁的树叶,走在森林的动脉里,脚下似乎是倒过来的晚霞。诺布说,“我好喜欢这里。”
“那我也喜欢这里。”
诺布说他没主见,沈炜宁没皮没脸地说自己是老婆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