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法律慢慢地开始革新,人们开始认为,即便个男性真诚地认为,“不等于是”,法律也要抛弃这种花花公子式哲学。你必须要为你偏见付出代价,说“不”就意味着“不”,“NoMeansNo”。
这种观点在1991年拳王泰森强*华盛顿案中得到体现。有次,泰森给选
样标准,它导致后果可能不定是对女性有利。
国也采取性别中立主义立法某些成果,个突出体现就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把“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修改成“强制猥亵、侮辱罪”,也就是男性也可以是侮辱对象。
但是如果你仔细去读法条,会发现有个不样地方,因为法条文表达是强制猥亵他人,“他”既包括男又包括女,但是侮辱背后依然是妇女,也就是说猥亵对象可以是男也可以是女,但是侮辱对象依然是女性,而不能是男性。
比如张三跟女生吵架,把她上衣扯下来,构成强制侮辱。但是张三和男生吵架,把他上衣扯下来,就不构成强制侮辱。
想说是,性别中立主义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只具有种符号作用,因为即便采取性别中立主义立法美国,统计数据显示,性侵犯罪被害人九成以上,甚至99%都是女性。所以性侵犯罪是类非常独特犯罪,它是人类中性对另性欺凌。
因此,们在理解不同意问题时候,定要开启女性视野,法律不能用男性标准来要求女性。虽然男女有别,但是合理区别对待,也是法律正义种表达。
不等于不标准
时代推动不同意标准进化出第三种类型,叫“不等于不标准”,就是“NoMeansNo”,说“不”就意味着不同意。
1992年,美国发生件非常令人震惊案件。威尔森是位25岁女艺术家,有天晚上被告瓦尔德破门而入,欲行不轨,这个女孩子就逃到浴室。瓦尔德把浴室门给砸,对威尔森实施性侵。在性侵之前威尔森对瓦尔德说:“你能不能够戴上安全套?”男同意。审理案件法官认为,因为威尔森让瓦尔德戴上安全套,这就表明她对性行为是同意,所以最终认为男方无罪。
这个案件震惊世界,很多男性可能内心深处都认为女方说“不”,只是种象征性反抗,女方说“不”,只是半推半就。但是女权主义者认为,这样种偏见是否合理呢?如果个人已经明确说“不”,你为什不能尊重她语言表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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