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起案件发生在一九八八年八月至一九八九年六月之间,前后共十个
方的线索与侦查中断?理论上,各县警方可以信息共享,可实际上,邻县的警方之间通常关系交恶——遇上吃力不讨好的案件,两边警方就相互推诿,能轻松破案的就你争我抢。
某警察局的侦查员曾有过这样的抱怨:“住在我们辖区的一个女人失踪了,考虑到有被害的可能,我们出警了。几天后,她的尸体在隔壁县被发现。隔壁县的警方说,这是他们的案子,让我们不用过去了。这个案子对他们来说只是个抛尸的问题,所以那边就随便查了查。”
在一个交通便利、人来人往的生活圈内,警方居然有“这边”与“那边”之分。这五起案件就发生在如此复杂的地方。
跨越县界就导致线索中断、侦查中止,实在令人头疼。日本警察厅针对这一弊病制定了《跨区域重要案件特别侦查纲要》。我采访过的几大案件都遵循了这份纲要,例如绑架食品公司社长并往巧克力中投毒的“格力高·森永事件”;以及袭警夺枪、接连抢劫射杀他人,令全日本陷入恐慌的“胜田清孝连环杀人事件”。
一九八九年十月,我跟进了一起发生在埼玉县与东京都的连环杀童案,这起案件被命名为“警察厅跨区域侦查重要指定事件第一一七号”。
警察带嫌疑人去指认现场那天,天气非常恶劣,狂风,bao雨。我在现场等候,嫌疑人迟迟没有出现。我带的尼康F4相机是装电池的,早已泡水不能用了,只好指望另一台全机械F2相机。
被警车带到,bao雨现场的嫌疑人叫宫崎勤。他杀害了四名四岁到七岁的女童,不仅毁坏尸体,还将被害人的遗骨丢弃到她们各自的家门口,手段非常残忍。作案后宫崎发现警方并未注意到他,便以“今田勇子”的假名给媒体寄了一封犯罪声明。他不仅夺走了无辜女童的性命,还往家属伤口上撒盐,真是卑劣至极。
他出现时被一群刑警围在中央,头上蒙着一件外套,完全看不到脸。他走了几步便停住,伸手指了指地面,那应该就是抛尸的地点。
警方用行动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基于人权,不能公开嫌疑人的脸。我看着取景框,不由得怒上心头。这世上对人权最大的侵犯,就是杀人!我克制着自己才没把那台坏掉的相机砸到那个恶棍脸上。
“宫崎事件”的四个诱拐地点分别是埼玉县入间市、饭能市、川越市以及东京都江东区,十分分散。宫崎驾车四处流窜,若将这四个地点囊括进一个圆圈内,半径可达二十五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