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简单地分析这四个单词,就会极有把握地说,‘leam’和‘maybe’是出自那个笔锋刚劲人写,而‘what’是个软弱无力人写。”
“天啊,这真是明摆着事情!”上校叫道,“这两个人为什要用这种方式来写同封信呢?”
“这显然是种犯罪行为,其中个人并不相信另外那个人。于是他决定,不管什都必须两个人起动手。并且可以这样认为,那个写‘at’和‘to’人定是主谋。”
“你如何知道这点呢?”
“们只要比较下这两个人笔迹就能知道这点。另外,们还有更充足理由。假如你们认真查看下这张纸,你们就会得出这样结论:那个笔锋刚劲有力人先写完他要写单词,留出空格让另外那个人去填写。这些空格并不是个个都富余,你们瞧,另外个人把‘quarter’词写在‘at’和‘to’之间时就显得有些挤。这说明‘at’和‘to’是先写好。无疑,先把那部分写出来人就定是主谋。”
“太有意思!”阿克顿先生大声叫道。
“但这只不过是很明显事。”福尔摩斯说,“们现在要说重要点就是,也许,你们不太清楚,专家们往往能很精确地根据个人笔迹推算出他年龄来。在般情况下,可以很有把握地断定个人岁数。所说‘在般情况下’,是由于在患病和体弱时也能有老年人写字特征,即使生病人很年轻也可能有这种情况。在这个案子中,只要看看个人笔迹是粗壮有力,而另外个人笔迹软弱无力,可也写得能看清楚,不过是在‘t’字上少写横,们就可以推断,其中位是个年轻人,另外个虽不是十分衰老,岁数也挺老。”
“好极!”阿克顿先生又大声叫道。
“另外还有点,比较微妙有趣。这两个人笔迹有某些相似之处,这说明两人有血缘关系。对你们来说,最明显是你们所看到‘e’写得像希腊字母‘ε’,而在眼里,有许多细小地方能说明这点。不容置疑,单从书写风格上来看,这两种笔迹是出自家人之手。当然,现在讲给你们听,只是检查这张纸所得到些主要结果。此外,还有二三十种推论结果,专家们也许对这些感兴趣。所以脑海里对这些结果次次地加深印象,这封信就是坎宁罕父子写。
“得出这个结论后,接着去做事情是查清犯罪经过,看看它们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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