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面色略微有些苍白,笑着说:“真好啊,她苏醒那刻,哭。接着三天,始终陪在她身边,直到她慢慢自己吞咽,可以用嘴来喝水进食,虽然大小便仍不能自理。第七天,她说话。”
“她问你是谁?”
“嗯
“有点,但不是全部,更重要是——喜欢冬妮娅。是啊,是不是疯?对方要是正常人家,根本没这种机会,但她叔叔,根本不管她,给他塞两条香烟,就把房门钥匙给,却连名字都不问。”
“冬妮娅,也这叫吧。年复年,她始终昏睡吗?点反应都没有?”
“年前今天,她醒。”
几乎从副驾驶座上弹起来,把脸贴着挡风玻璃看他双眼。
出租车转入东四十条,他慢悠悠地说:“那天之前,昏迷中冬妮娅,连续发七天高烧。开车把她送去协和医院,庸医说她脑中碎玻璃作祟,导致大脑内出血,建议准备后事。把她拉回百花深处胡同,就算死也要在自己屋子里。”
冬妮娅?”
“嗯,喜欢叫她冬妮娅,再也改不口,抱歉。”
“你没感觉不好意思吗?毕竟男女有别。”
“当然,很不好意思。但后来,就没有这种感觉。就算给她换尿布,也没有丝毫……没有生理反应,别想歪。”
“是你还是她?”
“你救活她?”
“不知道。给她换上白色衣裙,为她化妆,第次擦上腮红和粉饼,手居然没有抖。虽已浑身冰凉,摸不到什呼吸,仍然跟每天样为她擦身,认真按摩她大腿肌肉,尽管已僵硬。”
“别吓!”
“那天午后,刚为她擦完身体,给窗台上花浇水,忽然听到床上有动静,回头看——她睁开眼睛。”
忽地,想起很多聊斋故事里,穷书生进京赶考,夜宿古寺,偶遇女鬼。金风玉露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他不可自拔,以至于掘开坟墓,发现女尸竟完好如生,便把她带回老家,放在自己床上,每天喂些稀粥,渐渐僵尸变得柔软,直到还魂复生。待到女郎休养康复,即与书生拜堂成亲。次年,她竟生个大胖儿子,足不出户,相夫教子,侍奉公婆。多年后,儿子寒窗苦读,金榜题名,光宗耀祖,给父母养老送终,后人还是蒲松龄隔壁邻居,异史氏曰……
“。”
“他叔叔不管吗?毕竟,你是以男同学身份,又不是男朋友。”
“想做她男朋友。”
不曾想,“冯唐”如此直接地说出答案,令无言许久。
“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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